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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河北商会会务工作规定

编辑日期:( 2020-01-01 16:31:43 )  点击:156624次  来源:admin

 

为了提高商会各种会议的质量,进一步提升商会的整体形象。根据商会章程有关规定和会员队伍现状,特制定如下规定,望严格遵守。
      一、凡接到商会短信通知的会员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回复短信或电话,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向商会秘书处请假。
二、会员单位代表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可派代表。但应事先告知商会秘书处。如带其他人员和同乡参加,事先报商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。
三、参会人员一般要着正装或穿着与会议气氛相适应的服装。
四、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时间,严禁迟到。
五、参会人员应按指示牌入场,按照要求认真签到,领取会议文件和有关物品。
六、参会人员应按座签位或指定位置就坐。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,不得无故离席。将手机关闭或置于“震动”模式。会场之内不准打电话。
七、参会过程中要注意礼节礼貌,注意维护会场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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